转发省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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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4日发表
发文单位:市级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揭安监〔2011〕17号
转发省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
现将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粤安监应急〔201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做好配合省局调研的准备工作,并按省局的调研内容,认真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于4月5日前报市局应急指挥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转发 危险化学品 基地 队伍 调研 通知
揭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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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安监〔2011〕1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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