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动邻水县2021年下半年惠民苑剩余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的公告
根据《邻水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下半年惠民苑剩余公租房分配事项公告如下,请严格按公告要求执行。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5日
邻水县2021年下半年惠民苑剩余公共租赁住房
实物配租申请的公告
一、剩余公租房房源基本情况
惠民苑公租房位于环城路车管所路口,共剩余110套,全部以租赁方式进行分配。单套房屋建筑面积60余平方米,两室一厅一卫,室内简装,无家具、家电等设施设备。
租金标准根据《邻水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一类租金20%的标准为1.7元/月/㎡,对象为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二类租金50%的标准为4.25元/月/㎡,对象为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民工,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中低收入城镇居民家庭;三类租金为70%的标准6元/月/㎡,对象为新就业城镇职工,有私房、但人均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
二、申请条件
保障对象为城市居民中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参工年限未满8年的新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的临聘人员)。申请人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没有转让过房产(含住房、商业、办公、厂房等);无私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无商业、办公、厂房等经营性房产;网签购买商品房尚未交付,无拆迁安置还房等房产信息。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属离异家庭的,离婚协议约定或法院离婚判决房屋权属归原夫妻一方所有,但未过户的,视为有住房;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房屋权属归其子女所有,但子女未成年,夫妻视为有住房。
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转让房产的(不含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应提供三乙以上(含三乙)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所转让房产面积不纳入审查范围。
(二)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工商部门未办理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登记,或办理企业登记但申请之日三年前已办理企业注销登记及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在10万元以下。
(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无汽车(含5座及以上小车、营运车辆、作业车辆)等登记信息或申请之日三年前已办理注销登记。
(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享受实物配租或配售保障性住房。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自行申请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所在社区或就职单位予以受理。
(二)初审(申请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0日止)。在社区申请的,由社区进行初审;在单位申请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资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无异议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送相关镇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各社区或单位初审合格后,由镇或单位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会同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车管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镇等单位进行审查后,提交给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审查。
(三)复审(2021年11月11日起至12月24日止)。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根据各相关部门审查结果予以复审。
(四)公示(2021年12月27日起至12月31日止)。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接受实名举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房号抽取。现场抽取房号时间(2022年1月12日)。抽取程序为先抽取顺序号,再抽房号。未抽中的纳入轮候范围。抽取配租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公证机构、新闻媒体及申请人代表监督,摇号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现场验房。抽中房屋的凭“现场确认书”到现场详细查看房屋设施及小区环境,根据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租房。
(七)缴费。确定需要租房的申请人到指定银行缴存租金以及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存相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签订合同。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配租确认通知书和银行缴款回执单到指定地点签订《邻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并由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发放入住通知书,申请人凭入住通知书在小区物管处缴纳物管费后,领取钥匙办理入住。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26-3378369,0826-3222863
2021年下半年公租房租赁交流QQ群:497370173
备注:请各申请人员自行《2021年下半年邻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申请表》申请填报(双面打印);各社区、单位自行《2021年下半年邻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申请汇总表》汇总填报(加盖公章)。
***:1.2021年下半年邻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企、事业单位)
2.2021年下半年邻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中低收入)
3.2021年下半年邻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申请汇总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