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03日发表
大旺综合经济开发区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号:219****20107)因符合法定终止事由,决定停业,不受理新的业务。请本所债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所清算组申报债权。在上述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不列入清算范围。清算结束后,本所将依法向肇庆市司法局大旺分局申请注销。特此公告。
清算联系人:陈莎莎 联系电话:07583***2148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八楼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2 11:07:4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