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屏山籍脱贫户家庭劳动力申报东西协作劳务输转稳岗补贴的公示
2021年7月,屏山县大乘镇邓传友等129名屏山籍脱贫户家庭劳动力根据《屏山县东西部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关于2021年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促进脱贫户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意见》(屏东西扶贫协作领〔2021〕1号)文件,申报4-6月输转浙江海盐稳岗补贴,拟拨付129人稳岗补贴359000.00元(叁拾伍万玖仟元整),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7月20日至7月26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劳动保障股;
地 址:屏山县屏山镇忠孝街4号,3楼309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8:00;
联系人:刘富明;联系电话:5629362;邮政编码:***5350。
***:2021年4-6月屏山县东西劳务协作输转浙江海盐稳岗补贴花名册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