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中共屏山县委直属机关工委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县直机关工委是县委主管县级机关党建工作的工作部门。
2.主要工作:组织县级机关各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精神,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实施精准党建促推精准扶贫工作,强教育讲看齐,抓规范夯基础,建机制破“瓶颈”,扣中心优服务,努力推进机关党建科学发展、全面进步。
二、部门概况
1.机构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属于共产党机关,属一级行政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
2.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情况
年末职工编制人数3人,实有在职职工5人,退休人员3人。年末编制人数和实有在职职工人数超2人,原因组织安排调入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06.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4.4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47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4.9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车贴、行政单位医疗及公积金等。
2016年支出决算总额为10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9万元,农林水支出2.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11万元。今年总支出与上年总支出相比增加9.76万元,主要原因是补发了工资,增加公务员车贴费等,今年项目经费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机关党建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直机关工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75.01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42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直机关工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机关党建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3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4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基层党建经费,用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作用,保障工作需要。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2.4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的购置。
(五)住房保障支出4.03万元,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三)公务接待费:无。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9.4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办公设备1.89万元,购置复印件1台,计算机2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