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8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精神,着力完善制度体系、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人社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一、依法履职、深化改革,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围绕人社领域改革事项,不断加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管理、工资收入分配等方面配套政策体系建设,先后制定《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济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宁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济宁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济宁市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方案》等文件,补齐了政策短板。落实政策绩效评估制度,按市法制办统一要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6件、修改18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合法性审查、登记、备案等程序进行了规范。2018年,市人社局制定规范性文件5件,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做到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并按照要求进行了备案。
二、健全机制、科学决策,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大改革事项风险评估办法》,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重大决策和重大工作事项时,首先听取合法性审查情况,从制度上确保各项改革于法有据、各项决策科学民主。开展重大决策公平性竞争审查,重大决策出台前严格按照要求征求相关部门、利益相对人及专家的意见建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外脑”作用,对重大决策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依法行政。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通过局网站、微信等形式将重大决策草案进行公布,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听取群众意见。
三、充实队伍、加强监管,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证件申领,7名同志新申领执法证件,执法人员队伍不断充实加强。加强执法人员队伍教育培训,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开展案例解析、组织案卷评查等活动,不断提升全系统人员依法执政的意识和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市人社局与市社保局、市劳动监察支队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确保执法行为规范有效。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公示窗口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公开执法人员照片和胸牌号。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及时在市政务服务平台和局网站进行公示,推动事后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在劳动监察、社保等行政执法案件较多领域及时配备执法记录仪11台、***机3台、照相机4台,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有效提升执法规范性。全市查处各类劳动违法案件265件,为7691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7***4万元,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255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1件。
四、创新形式、大力普法,法治建设氛围日渐浓厚。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有关要求,市人社局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2018年,先后开展了“就业之路法律同行”普法宣传月、企业人力资源部长法律培训班、“12·4”宪法日普法等活动。同时,在《济宁日报》开辟“仲裁说法”系列栏目,在“济宁人社宣传”微信公众号开辟“以案说法”系列栏目,通过案例解析形式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开展“干部大讲堂”“科长(主任)讲业务”等系列活动,2018年领导干部普法考试成绩合格率达到100%。
五、畅通渠道、优化服务,矛盾化解更加高效顺畅。坚持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案件,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继续与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合作,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能力,积极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答辩、出庭、应诉等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的答复说明,2018年度我局妥善办理各类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23件。打造 “劳动维权110”服务品牌,维权电话24小时畅通,设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全年共接群众来电咨询3382 个、来信来访872人次,市劳动监察支队“维权先锋,情系职工”的服务品牌被济宁市委组织部、中共济宁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确定为市直机关党建品牌。开展和谐仲裁、阳光仲裁、便民仲裁创建,全市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858件,目前已结2847件,当期结案率为99.2%,按期结案率100%,其中裁决结案705件,调解结案2086件,调解率为73.3%,一裁终局率为35.9%,调解结案率和法律援助工作均处于全省领先地位。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