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在巡场镇白皎社区设立集中治丧场所的批复
四川芙蓉集团社区管理委员会:
你公司报来《关于请求设立集中治丧点的函》已收悉,根据《中共宜宾市委办公室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委〔2015〕16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在巡场镇白皎社区设立集中治丧场所,请按以下相关规定执行:
一、在治丧过程中不能违背《***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二、涉及收费服务项目需经物价部门审核,业务上接受县民政局指导和监督;
三、符合惠民殡葬政策的,根据《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普惠型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珙府办函〔2017〕243号)规定,予以执行;
四、根据《宜宾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殡葬服务场所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宜民政〔2018〕73号)规定,严禁在丧事活动中焚香烧纸、燃放鞭炮,本着文明治丧,节俭办丧事的原则,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珙县民政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