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三举措规范行政审批管理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安监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县安监局三举措规范行政审批管理。
一是全面清理审批项目。一律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且由部门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对可以采取事后监管和间接方式管理的事项一律不再审批,对未申报并经审核、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取消,全面清理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二是规范优化审批流程。整合局内各股室的行政审批职能,由办公室负责,集中对外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业务,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各股室对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所有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政务窗口统一集中管理和办结;对不需现场踏勘、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社会听证、上报审批的项目,授权给窗口工作人员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三是加强行政审批监督检查。把行政审批管理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县安监局行政审批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安监行政审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纠“两头办理、应进不进”的问题;对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