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政府采购投标(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各供应商及采购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我中心一直以来非常重视保证金清退工作,但因各种原因,部分供应商未及时来办理退还手续,至今仍有部分存量保证金尚未清退完成。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供应商的利益,再次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需资料
(一)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前移交部分。
1.供应商提供转款凭证复印件;
2.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经办人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2016年以来通过现金缴存方式存入交易中心账户的保证金。
1.提供原转款凭证复印件;
2.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经办人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退款委托书,退至供应商基本账户。
(三) 履约保证金。
1.提供《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采购人公章);
2.原转款凭证复印件;
3.经办人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所需资料复印件均需供应商加盖公司鲜章,如果供应商账户信息发生变化的,还须提供证明材料(相关部门或银行变更通知及新的开户许可证)。
二、清退方式
请供应商准备好退款资料后,直接到我中心现场办理或通过快递邮寄到我中心。在接收到退款申请资料后我中心将及时将保证金通过转账的方式退还到供应商基本账户中,请注意查收。
请未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的各供应商见到本通知后,相互转告并尽快到我中心办理清退手续,同时也请各采购人在履约验收后提醒并督促供应商前来我中心办理履约保证退还事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17-8253009
邮寄地址: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编:637800
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