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领导检查民爆物品危险化学物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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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3日发表
10月10日下午,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天灵带领相关人员深入绕城西路施工工地、县自来水公司就民用爆破物品、危险化学物品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在绕城西路施工工地,刘天灵听取了相关人员就民用爆破物品在运输、储存、使用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并指导了现场爆破;在县自来水公司,刘天灵查看了该公司的中控室、生产车间,并听取了该公司负责人就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汇报。
检查中,刘天灵要求,绕城西路施工方和自来水公司一定要严格遵守民用爆破物品、危险化学物品运输、储存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使用民爆物品时,一定要拉好警戒线、做好警示标志,疏散好人群,确保使用中不出现伤人事件;同时要落实好危险化学物品在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确保市民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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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12:00:0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