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仪陇县委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仪陇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中共仪陇县委 仪陇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仪陇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
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仪陇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2月10日
仪陇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精神,仪陇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总的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适应仪陇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大力简政放权,优化机构设置,严控人员编制,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推进仪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着力转变政府职能
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间的关系,大力简政放权,改善管理方式,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到2017年,在减少微观事务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到2020年,基本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职能体系。
(一)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最大限度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真正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及时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办法。优化整合项目审查、审批环节,严禁变相设置门槛和增加企业负担。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
(二)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市场主体能够自主决定、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行政机关采用事中事后监督能够解决的事项不设立审批的原则,取消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面向政府内部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确需保留的,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或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登记、年检、审核、备案等行政审批或管理措施。
(三)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除依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的职业、行业(含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需要设立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其他资质资格许可一律予以取消。除食品、药品和国家明确规定的重点工业产品以外,一般性工业产品不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改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规或***、省政府有明确规定的外,其他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一律取消,今后不再批准设立和临时设立达标、评比、评估项目。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依据相关的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具体认定。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间收入分配关系,逐步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征管,加强监督检查。除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另行规定外,一律不得收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费用。凡无法律法规规定或未经***、财政部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凡未经***、省政府及省级以上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共同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有收费幅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收取。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政策,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建立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
(五)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理顺县政府部门间的职责关系,加大涉及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管理、文化等领域的机构和职责整合,加强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职责。承接、下放、实质性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后,县政府各部门要有效履行职责,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管理缺位,防止“一放就乱”。加强对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中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生产能力的统计分析和监督管理。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着力规范市场秩序。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市场监管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积极探索整合执法主体,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模式,避免多层、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将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加强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逐步把技术性、服务性和经营性职能交由社会组织承担,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上述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引入竞争机制,探索一业多会,强化行业自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改进和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群众健身、就业培训、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
(六)加强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坚持决策前置审查,落实决策听证、风险评估、实施情况评估等制度,建立健全决策纠错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清理行政权力事项,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并公布行政权力目录,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实现行政权力公开,方便公众实时监督。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两集中、两到位”,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按规定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并逐项编制流程图、办事指南和操作规则,规范运行,进一步简化、优化、规范审批项目办理流程,全面实行并联审批。强化行政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完善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提高政府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积极推进职责整合和机构调整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结合仪陇实际,重点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强化职责和机构整合,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并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文化广播影视等职责和机构。具体职责整合和机构调整如下。
(一)组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县卫生局的职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研究拟定全县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不再保留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组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省政府下放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仪陇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加挂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将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职责划入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并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调整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更名为市场监督管理所,不再保留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三)将县农机事业局的职责、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的生猪屠宰管理职责、县水务局的水产渔政行政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县农牧业局,不再保留县农机事业局。
(四)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的煤炭发展计划、行业标准、投资审批职责,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承担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淘汰落后产能、复产验收职责整合划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县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24个。
三、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一)从严控制机构编制。综合设置县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积极推行大股室制,加强业务股室设置,整合承担行政审批职责的业务股室,综合设置独立的行政审批内设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总量,研究制定控编减编方案。改革后全县行政编制和各类专项编制不突破中央核定的总额。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全县事业编制总量只减不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减少领导职数,非领导职务严格按规定配备。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具体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党政机关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清理编外人员,其直属事业单位也要妥善处理编外用人问题。
(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健全机构编制事项审核、监管和督查制度。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有效对接、综合协调机制。探索完善在总量内跨部门、跨层级动态调整编制的工作机制,通过核减职能减少、工作任务不饱和部门和单位的人员编制,重点加强推动发展战略实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力量。撤并整合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的各类事业单位。
(三)严格监督检查。对现有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进行彻底核查。将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及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政府目标考核内容,适时进行督查和评估;将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纳入监察、审计工作范围。全面清理规范限额外自行设定的行政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严禁超限额设置机构或变相增设机构、越权审批机构编制事项、自定编制类别、混编混岗、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随意或变相降低退休年龄、以虚报人数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等行为;严禁上级部门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事项。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纪违规人员,按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开展,由县委编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县委编办承担。相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将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县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县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提出3至5年内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安排、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县政府机构改革于2014年年内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改革涉及的班子调整、编制划转、经费划拨、国有资产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形成分工有序、合力共为的工作格局。涉改部门要统一思想,服从大局,切实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正常运转。未涉改的部门,也要按照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研究落实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依法行政、深化改革的方案和举措。
***:仪陇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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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政府办公室 | 发展和改革局 | 教育局 | 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 公安局 | 监察局 | 司法局 | 民政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国土资源局 | 环境保护局 |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业局 | 林业局 | 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审计局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统计局 | 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说明:仪陇县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4个。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政府办公室挂政府法制办公室、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发展和改革局挂物价局、以工代赈办公室牌子;教育局挂科学技术局牌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公务员局牌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市场监督管理局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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