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再次研究解决凌云阁小区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6月11日上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罗庆勇召集中心分管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县凌云阁物业小区业主代表胥森等相关人员,再次研究解决凌云阁小区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凌云阁物业小区位于西充县木角小区,占地面积13681.33平方米,建筑面积43101.69平方米,于2012年竣工交付入住,由于该物业存在超规划建设、超土地容积率建设、拖欠税务部门税款、存在司法清算冻结和土地权属争议等诸多问题,导致430户购房户(1028人)入住多年后一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购房群众多次集体上访,严重影响我县社会稳定。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经过几个月的艰辛努力,摸清了该物业小区存在的全部问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文件精神,提出了解决具体问题的一一对应办法,经报请西充县处遗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决定按以下方式予以解决:
一是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明确“凌云阁”物业土地用途和出让年限;按照该物业建成面积,评估出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并依法征收;为维护社会稳定,同意该物业先行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二是由县税务局负责,核算出九州公司办理“凌云阁”物业小区13681.33平方米土地转移登记应交纳的相关税金;并对该物业建设、销售和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按程序依法追缴;为维护社会稳定,同意该物业先行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手续。三是由该物业开发企业负责,向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申请,开具同意凌云阁物业小区先行为购房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的通知书;核算出该物业小区欠缴的全部购房尾款、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和契税,并将明细帐抄送县处遗办,会同业主委员会将欠缴的上述款项上缴到县处遗代管帐户;对上述款项已交清可以办理产权登记的购房户,开具书面凭证送县处遗办,先行为购房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各相关部门务必按照县委统一安排,做好并联审批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罗庆勇主任最后强调:凌云阁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开发企业要与县处遗办紧密联系,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购房业主所欠的上述款项必须交完,业主委员会要做好宣传工作;业主委员会要配合开发企业准备全部办证资料。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了凌云阁430户购房业主上访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凌云阁小区群众的一致好评,参会的5位业主代表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解决方案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