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泉乡开展城市低保年度审核普查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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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1日发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和全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这项工作,重点普查审核以下八类低保人群:
1、有营运机动车、小轿车其中之一的;
2、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或有铺面及经营性资产收益的;在享受低保期间非拆迁原因购房、建房、高档装修住房的;
3、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或退休金的;
4、办有营业执照的个体私营业主或企业主;
5、已毕业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或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6、直系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大型企业工作的;
7、户籍迁出本县或长期居住在异地,无法核实其家庭财产或固定收入的人员;
8、民政干部亲属、村社干部及其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
这项工作开展后,对我乡低保管理工作起到了很积极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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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08:57: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