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龙镇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和县关于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抓好镇农贸市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治区,践行“三严三实”,发扬“5+2”、“白加黑”的奉献精神、“钉钉子”的克难精神和“马上就办”的效率意识,推进乡镇建设管理创新,提升乡镇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县政府要求,对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尤其是依附农贸市场生存的马路市场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剖析问题找准症结后进行整治,着力解决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环卫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以及经营自律、消防安全、卫生保洁、占道经营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清除农贸市场内外“脏乱差”现象,力争达到创健全县文明城市要求。
三、组织机构
为更深层次、更富成效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成立鸣龙镇后街农贸市场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整治对象:市场及市场周边环境卫生
(二)整治区域范围:农贸市场内部区域;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依存于农贸市场的马路市场占道范围。
(三)整治内容:明确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整治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消除私设摊位收费现象;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五、整治措施
1、镇安办负责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道路的整治协调,镇整治办负责市场内的整治协调。
2、农贸市场必须根据县文件的整治要求,在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的业务指导下,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
3、尖山子居委会、猫尔山居委会、对农贸市场周边辖区内的居户和商户,再次加强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对乱停放机动车、电动车行为;乱摆摊占道经营的商贩;出店经营商铺进行宣传教育、劝导和配合整治办做好整治工作。
4、槐树市场监督所、镇安办、负责对农贸市场四周人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依存于农贸市场的马路市场的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等进行整治和取缔。
5、镇整治办负责对农贸市场四周人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的路段进行保洁工作。
6、定人定岗管控进行劝导管理。由街道到相关社区挂点的领导干部和相关社区的干部负责对社区辖区内涉及的路段进行巡查,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及时教育劝导,教育劝导无效立即报告突击队及时处罚。
7、建立快速反应处置机制。成立以镇长张桔为组长,分管领导袁志华为副组长的,镇各部人员组成的快速反应突击小组,对日常管理中出现的突发问题,开展整治大行动,实行严管重罚,不断营造整治力度升级的氛围,使环境综合整治深入人心,做到整治一个,巩固一个,导入长效管理一个。
8、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协调镇安办、综治办、整治办、党政办、等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市场周边乱停放机动车、电动车行为;乱摆摊占道经营的商贩;出店经营商铺进行集中整治。
六、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摸底调查、宣传发动阶段(4月15日-4月20日)
对农贸市场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填报《镇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存在问题调查摸底登记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宣传周活动,利用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公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二)第二阶段:整治攻坚阶段(4月20日-6月30日)
组集中整治阶段,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消除市场周边的小广告牛皮鲜、整治排水沟。
(三)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做好迎接县相关部门的检查评比工作,并确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四)第四阶段:构建长效(8月)
建立保障机制
各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断健全完善农贸市场管理监督机制,依法依规实行常态化监管,促进农贸市场卫生整洁、设施完好、交通通畅、经营有序、文明经商、规范管理,有效提升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层次水平。
西充县鸣龙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