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倾情帮扶重拾生活信心—南台司法所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帮扶工作
“何所长,您好!我是王某某,我现在在快递公司上班快1个星期了,工作也上手了,跟同事相处融洽,现在有了工作,生活来源也有了保障,谢谢司法所帮助我就业找工作!如果不是司法所帮助我,我可能就一蹶不振了。感谢何所长的教导和帮助,我一定不辜负你们的期望。”近日,南台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在送货途中打来电话。得知他在微电影城二期物业管理处送货后,南台司法所所长和工作人员一同到现场看其工作情况,并嘱咐其要按时吃饭,好好工作,注意身体。
王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狱中积极改造表现较好,获得了假释的机会,成为一名社区服刑人员。按照南台司法所“入矫必谈”规则,在和他例行的谈心谈话中,司法所所长发现王某某意志消沉,总觉得别人看不起他,因此思想上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对此,何所长和他拉家常、说心里话、讲法规,让他放下心理包袱,语重心长地告诉他:“失足未必千古恨,回头仍是春满园”,帮助他重树生活信心。
“教,暖其心;帮,安其身”,有了顺心的工作才能让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改造。随后,何所长又发动亲戚、朋友,多方奔波联系多家企业,经过他的努力,终于一家快递公司表示愿意接收他。后得知王某某在考三轮车驾驶证时遇到困难,他又帮忙联系交管所询问考证流程,在得到社矫对象可以考证的准确答复后,立马告知王某某带上相关证件去参加考试。
在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中,南台司法所坚持“思想上教育从严、生活上关心体贴”原则,深入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在思想、心理上的误区和阴影,摸清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通过心理疏导、创业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转变心态,树立自信,打开“新生之门”,有效避免再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