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1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阆中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6年11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3日-2016年11月7日。
电话:0817-6263850
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关于2016年11月3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鑫月港湾(二期)项目 |
2 | 芙蓉园房地产开发项目 |
鑫月港湾(二期)项目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鑫月港湾(二期)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内容为商住楼建设,共楼房19栋,全部为多层住宅,其中1#、2#、3#、15#、16#、17#楼1、2层为商铺,3、4层为住宅;4#、5#、14#为4层住宅楼;6#、7#、8#9#、10#、11#、12#为7层住宅楼;本工程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按7度抗震设防;辅助工程包括地下车库、停车场、雨污管网等等设施;环保工程包括污油烟处理设施、固废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等。该公司此次申请办理综合验收本次验收仅包括1#—9#楼。
建设单位:重庆杰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阆中市滨江路西北段
工程投资:总投资8000万元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5%。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鸿源环境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营运期: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全部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机械设备采取了隔声减震措施;该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纳入城市垃圾清运系统;建设单位建有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及应急制度。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室内空气中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浓度未超过《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小时均值的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2、验收监测期间:废水监测结果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90)II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纳入城市垃圾清运系统。
四、文件档案及环保机构情况
经验收组现场检查,该项目的环保制度健全,落实了环保管理人员,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验收监测资料等环保验收文件及材料符合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要求,并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存档。
芙蓉园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芙蓉园房地产开发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内容为商住楼建设,总建筑面积为942***平方米,由1#~6#建筑物构成,共6个单元的住宅、荷池路与落下闳大道的临街商业店铺,1#楼、2#楼、3#楼为纯住宅高层电梯公寓,4#楼、5#楼为地面1F的商住楼,6#楼为地面2F的商住楼,总投资17000万元;辅助工程包括物业用房、地下车停车场、供水、供电、消防等设施;环保工程包括污水处理设施、绿化、垃圾暂存点及雨污分流系统等。
建设单位:四川省元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阆中市七里新区落下宏大道
工程投资:总投资17000万元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1%。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鸿源环境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营运期: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全部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机械设备采取了隔声减震措施;该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纳入城市垃圾清运系统;建设单位建有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及应急制度。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室内空气中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浓度未超过《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小时均值的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2、验收监测期间:废水监测结果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90)II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纳入城市垃圾清运系统。
四、文件档案及环保机构情况
经验收组现场检查,该项目的环保制度健全,落实了环保管理人员,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验收监测资料等环保验收文件及材料符合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要求,并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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