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环境保护局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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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1日发表
阆中市环境保护局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审批公示
根据《四川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即日起对拟发放《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即日起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817-6263850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单位地址 | 许可内容 | 类别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限 | 备注 |
1 | 阆中市金博瑞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 王素华 | 阆中市江南镇瓦房沟村 | 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200 mg/m3 | 正式 | 川环许R40054 | 2016.12—2021.12 |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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