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换证通知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换证通知
一、换证所需资料:
(一)《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申请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三)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四)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人民警察须着制式常服)。
(五)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等居民身份证信息发生改变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办)服务站负责人通知辖区内符合换证人员,耐心细致讲清换证政策及换证所需资料,努力做到让服务对象“只跑一趟”,尤其是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员,主动提供上门服务,换证事项可由家属代办。
换证地点:南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待优抚股
联系人: 何俊其 联系电话:0817--5558912
三、时间要求
2020年12月20日-2021年1月31日完成换证人员资料收集上报。
南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