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及四川省《关于开展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秋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高坪区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今年秋季不面向应届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根据教育部规定,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员网络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并带材料到高坪区教育局政工股进行现场确认。(网络报名时间及地址见后)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
1、所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然后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申报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报市教育局进行审查。
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完成材料审查。
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签定意见并加盖公章。
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高坪区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进行体格检查。
(二)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6K,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6K,原件一式两份)。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毕业证或学历证明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审查材料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
(四)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讲课)或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五)资格认定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六)证书颁发与领取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证书。
三、时间安排
(一)网报时间:9月20日----10月20日;
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现场确认时间:9月20日---10月30日;
(三)认定机构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请申请者与申请资格种类对应的教育认定机构联系。
(四)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10月30日----12月20日。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有志从事教育事业的人士,积极申请教师资格,为教育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未尽事宜,请向高坪区教育局政工股咨询,咨询电话:0817-3334866
二O一三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