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6月1日对1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拟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817-8156008
地址:南充市高坪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法规与污染控制股(高坪区鹤鸣东路95号)
一、建设项目情况:
建设内容:四川浩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汽车4S店(两个)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总规划用地为14亩。共计建设汽车4S店A店、B店及附属设施,主要由展厅卖场和辅助用房以及维修、保养车间、停车场等构成,其中汽车4S店A店用地面积4509.85平米,建筑面积2024.48平米,展厅为1F结构,建筑面积450平米,维修工作区为1F结构,包括维修间、烤漆房等,建筑面积780平米,辅助用房为1F结构,包括办公用房、会议室、备件库房、厕所等。建筑面积795.48平米,停车坝、洗车区及硬化道路面积为500平米,容积率为0.449,建筑密度为0.353%,绿化面积为481.84平米,绿地率为10.68%。汽车4S店B店用地面积4827.15平米,建筑面积2195.38平米,展厅为1F结构,建筑面积442.5平米,维修工作区为1F结构,包括维修间、烤漆房等,建筑面积1382.5平米,辅助用房为1F结构,包括办公用房、会议室、备件库房、厕所等。建筑面积370.38平米,停车坝、洗车区及硬化道路面积为515.54平米,容积率为0.508,建筑密度为0.458%,绿化面积为515.54平米,绿地率为10.68%。
建设单位:四川浩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充市高坪区航空港工业园区东顺路南侧
工程投资:总投资为1950万元,环保投资为36万元,占总投资的1.85%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10年6月开工,2014年8月建成。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四川浩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阆中市环境监测站
验收监测单位:阆中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有效控制了污染和减缓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根据阆中市环境监测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生态保护措施检查结果
在场区种植花草树木、绿化林带、并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措施。
2.废水检查结果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周边农户旱厕收集后用作农灌;运营期废水经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废气检查结果
施工期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降低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通过活性炭吸收及高空排放可以很好的吸收烤漆房中的苯系物及甲醛。活性炭定期更换保证了该项目室内空气质量使得废气无组织排放苯系物和甲醛浓度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标准。
4.噪声监测结果
施工前与周边农户进行了沟通,高噪声作业均在白天进行。站场设备均为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了减震基座等降噪措施;根据阆中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5.固废检查结果
施工废料等由施工单位回收;营运期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必须分开单独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纳入城市垃圾清运系统;危险废物先分类收集于新建的危废暂存室而后交于相关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
6.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检查结果
项目制定了《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有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7.环境管理情况
四川浩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设有独立的环保机构——质量安全环保科,由一名副经理分管环保工作,具体负责管辖区内的日常环境保护工作,并建有《四川浩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环境管理制度。设置有环保专、兼职人员,负责项目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环评报告表、环评批复等文件及材料由公司统一收存。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调查单位: 兰先生 189****5810
2.建设单位: 胡先生 158****6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