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工作局积极引导融资担保行业主动作为缓解小微企业担保难融资贵矛盾
(1)以全面检查为抓手,促进融担行业“支农支小”。督促指导融资担保公司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主动作为,依法合规拓展业务;指导融资担保公司严守监管底线,重点清理整治融资担保公司收取并挪用客户保证金、收取高额保费等行为,切实减轻小微企业、民营经济融资负担。
(2)以指标体系为标准,引导融担行业规范运行。针对部分融资担保公司存在的市场化特征不明显、挪用资本金、作用发挥不突出等问题,市金融工作局分别向各县区政府及其出资方出具监管建议函,建议其充分重视融资担保公司金融属性,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扩大融资担保服务地域、业务规模和效率,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3)以“减量提质”为原则,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通过检查,对1家经营不善、长期停业的民营融资担保公司取消了经营资格;对3家存在挪用客户保证金、变相抽逃注册资本金等问题的融担公司勒令其整改。切实维护地区金融秩序,以防范并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