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降低市政府统筹增减挂钩项目指标流转收益分成比例建议的回复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降低市政府统筹增减挂钩项目指标流转收益分成比例建议的回复
赵四海、秦勇代表:
非常感谢两位代表对增减挂钩项目的关注和建议。您们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降低市政府统筹增减挂钩项目指标流转收益分成比例的建议》(第91号)收悉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建议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专项调研,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招商引资和节余指标管理助推脱贫攻坚的通知》(广府办函〔2017〕141号)规定,市财政将统筹一定比例的节余指标流转收益用于扶贫开发。按照目前30万元/亩价格开展交易,市政府统筹比例为20%,即每亩6万元。我局对市场行情进行调研后显示,目前指标流转市场为买方市场,交易价格稳定,流转单价在短期内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2019年4月16日,******在重庆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强调:“贫困县摘帽后,要继续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实现已脱贫人口的稳定脱贫。贫困县党政正职要保持稳定,做到摘帽不摘责任。脱贫攻坚主要政策要继续执行,做到摘帽不摘政策。扶贫工作队不能撤,做到摘帽不摘帮扶。要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做到摘帽不摘监管。要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中央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一步步推动着中国扶贫的进程,我市扶贫领域工作也将继续持续深入开展。由于市场销售、资金成本等要素变化,项目成本确有上涨的情况。根据以上情况,我局已积极向市政府提出建议,一是树立高质量开展增减挂钩项目的意识,从科学立项、合理选址、统筹建设等方面着手,严格控制成本、缩短建设周期,所有项目启动后必须在两年内完成。二是加大对外流转力度。各县区要专门安排节余指标流转工作,力争获取节余指标后短时间内实现流转,回笼资金。
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