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作打造便民办税综合体
近日,达州、遂宁、广安三市与重庆万州区、渝北区等9区(县)共同签订了《川渝合作示范区国地税合作框架协议》,重点围绕纳税服务、税收风险管理等六大事项合作,解决执法尺度不统一、信息共享不顺畅问题。该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提升我市税收执法与服务水平。图为我市国税、地税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会议现场与川渝地区其他税务部门成功牵手
国地税合作 打造便民办税“综合体”
2015年10月1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着力解决现行征管体制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要根据财税体制改革进程,结合建立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厘清国税和地税、地税和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
其实,在《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之前,国税、地税部门已经开展了深度合作。今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明确了纳税服务合作、征收管理合作、税务稽查合作、信息共享合作和其他事项合作5大方面内容32个具体合作事项。
国地税“合作”并非“机构合并”
全国实施国地税“联合办税”,是政府部门转变职能、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探索,更是解决“营改增”、企业“走出去”等新形势下企业办税难题的重要突破口。
20年前分税制改革,分设国税、地税两套税务系统,国税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等,地税负责征收地方税等。这在保障了财税体制改革顺利实施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纳税人在两个部门之间“多头跑”,税务部门信息交换不顺畅、执法标准不统一。
“国地税合作是完善现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的一项举措,但这种合作并非合并。”日前,记者在市国税局采访时,其相关负责人表示,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的合作,是两个执法主体之间,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在双方各自法定职责和范围内,联合或协同开展工作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实现双方资源共享、服务联合、征管互助、执法协同,以更好地履行各自法定职责,切实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解决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发挥1 1>2效应
国地税合作带给纳税人的好处并不止于此。因为这项合作并不是简单的叠加,而是要通过资源整合,产生“1 1>2”的效果。随着国地税合作的创新,从事个体经营的纳税人在国税部门代开***,由国税代征与开票收入对应的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印花税等“四税两费”。如果纳税人没有其他应税收入,不需要再去地税办税。这样既有助于防止税款流失,又同时降低了纳税人、税务部门双方的征纳成本。
陈先生是一家经营建材的个体户,每季度都要去国税局缴纳税款、领取***。“到国税局缴完增值税,再到地税局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地方税费附加,***不够用还要到国税局领取***,每次来回折腾得半天时间。”陈先生说,像他这样“身兼数职”的小老板,既跑销售搞采购、当老板看门店,还要与税务、工商和银行等部门打交道,办理涉税业务耽误时间久,“关门”的时间就越长。随着国地税合作的深入,“一站式”联合办税将缓解这种多头跑路的情况,包括税务登记、定期定额管理等都可以便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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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国地税合作早已拉开帷幕
多年来,我市国税、地税部门一直联合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在税法宣传上探索了很多合作经验,对外形成了税收大宣传格局。在落实《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的大背景下,我市国税、地税部门目前已在多个领域开展合作。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国地税合作主要有联合开展税收宣传、办税大厅互设办税窗口联合办税、联合开展纳税服务及征收管理合作、信息共享合作、联合举办纳税人学堂、联合开展满意度调查、联合税务稽查、落实联合惩戒等具体合作事项。(记者 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