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涉***涉爆违法犯罪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涉***涉爆违法犯罪,铲除***爆隐患对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支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走私或者非法持有、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出租、出借、储存、私藏***支弹药和爆炸物品。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买卖***支弹药和爆炸物品,或者在互联网上发布有关***支弹药和爆炸物品制作方法的信息。严禁非法携带***支弹药和爆炸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公安机关正告涉***涉爆违法犯罪分子,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尽快投案自首,必须将私藏***支弹药、爆炸物品上交公安机关,争取宽大处理。凡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或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将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凡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或销毁隐匿证据的,将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三、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对根据举报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收缴***爆物品的,给予举报人人民币500~10000元奖励;对提供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特大涉***涉爆案件的,给予举报人人民币50000元奖励。
四、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各项权利。对恶意举报陷害他人、报复举报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110 、(0825)7820213 7820110
联系人:程警官、尚警官
大英县公安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