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誓活动
为进一步落实川安办函〔2017〕40号和射安办〔2017〕3号文件精神,5月4日,香山镇举行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誓活动。会议有副镇长何爱军主持,镇力源燃气公司董事长,实施易地扶贫的建筑企业法人代表,李家坝、杨家坝沙石场法人,上下渡口经营业主及移动、电信、网通有限责任公司香山营业厅负责人等18人参加会议。
会上,分管领导何爱军组织大家学习了县安委办相关文件精神,讲解了企业生产安全注意事项以及企业的担当;安办主任李强就前期在生产安全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下一步检查的重点进行了安排,同时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相关条款进行了学习。
最后,副镇长何爱军带领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现场宣誓,要求大家切实履行誓言,坚决做到: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7项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香山镇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