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积极探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
为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全面提升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办案质量,推动“法治射洪”“法治公安”建设,县公安局联合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探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职责。为保障食品药品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正常运转,县公安局与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食品药品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两部门查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研究解决执法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其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等环节进行监管,深入排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违法行为。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犯罪活动,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食品药品重大安全事故的相关调查,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和线索,应当依法审查,从严从快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活动。
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建立长效机制。为加强两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建立健全联动执法各项长效工作机制,将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进一步融入到基层基础工作,将相关职责任务落实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公安派出所,推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作深入开展,县公安局积极探索并建立健全“提前介入机制、案件移交机制、线索通报机制、联合执法机制、案件督办机制、检验检测机制、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学习交流机制、联合宣传机制”等十余项工作机制。同时对各项工作机制都提出切合实际并易于执行的工作要求,对深入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升食药领域执法办案水平,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等方面意义重大。
三是突出衔接要领,确保工作实效。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是法治公安建设的重点内容,也是新时期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领域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其旨在“衔接”,意即充分发挥两部门的桥梁作用,齐抓共管,共促食药安全。为确保衔接机制落到实效,要求两部门高度重视食品药品联动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尤其要强化业务技能培训,重点加强案件调查取证、刑法追溯标准的把握以及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要求及有关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培训,确保案件办理质量;要在联动执法协作实际操作、衔接和运用中不断完善有关机制,深入推动两部门联动执法工作的开展,增强联动执法的威慑力。今年以来,县公安局根据该机制已配合食药部门打击多起食药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县公安局 杜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