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深入开展城市公交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6月6日省、市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广府办函[2009]167号)要求,6月9日至11日,由安监部门牵头,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县消防大队参加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县城市公交企业、4个道路运输专业企业、3个镇、1个县道路养护部门进行了重点督查检查。共抽查车辆16台,查出隐患33个,立即整改15个,限期整改18个,专项排查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组织有力、行动迅速。6月6日电视电话会议后,交通运管部门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力量对城市公交公司、农村公交公司进行了逐台车辆排查,现场督促企业业主逐台全部落实了灭火器、救生锤设施配备。
强化督查,体现针对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育、消防器材设备“五不出站”、“三品”检查、夏季防高温防汛应急预案制订,车辆技术、驾驶员档案,6月份安全生产月的部署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落实责任,追踪落实。一是县消防大队制发了《关于开展城市公交、出租车和客运车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旺公消发[2009]14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各型号、各类车辆应配置的灭火器、救生锤的数量及配置设置要求进行了规范告知。二是交通运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发整改指令5份,并落实了专人负责追踪督办。
各项专项排查工作稳步进行。一是安监部门早行动,从5月10日至6月10日,对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35个进行了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共查出隐患86条,发出整改指令12份,立即整改78份,限期整改8份;二是交通运管部门对出租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专项检查正在实施中;三是县公安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对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