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第四组深入我县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4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昝中国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第四组深入蓬溪县槐花乡柴山沟村、龙泉湾村、新会镇猫山村,检查该县贯彻执行《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并召开汇报会,蓬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吉华陪同检查并参加汇报会,副县长唐春林参加汇报会,县人大、县扶贫移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当天,检查组一行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入户调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贫困户等方式对我县计划脱贫的贫困村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安全保障、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贫困群众就业增收、金融扶贫、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等情况进行检查,在柴山沟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检查组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搬迁群众饮用水安全,并要求对安置点后的山坡尽快进行风化处理。在村委会办公室,检查组与贫困户代表进行了座谈,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随机抽查。在猫山村,检查组对学习贯彻《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
汇报会上,唐春林就蓬溪县关于《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作简要汇报。检查组认为,蓬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条例》的贯彻实施中有声势、有效果、有典型,对照标准不打折扣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在实质上做强产业,精品农业特效显著;在实效上改善民生,易地搬迁进度加快。
检查组要求,要深刻领会中、省、市脱贫攻坚精神,全方位、全覆盖宣传好《条例》,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引导干部群众共同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抓难点,补短板,以绣花的功夫做好脱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