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5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31日—6月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825-5820599
地址:遂宁市安居区环保局环评股
遂宁市安居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8年5月31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兴业路南延线一期道路工程(噪声和固体废弃物)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兴业路南延线一期道路工程
建设内容:兴业路南延线一期道路工程起点K0+000,道路终点K0+897.37,总长897.37m。双向4车道,红线宽度为30m,标准横断面:30m=6m(人行)+18m(车行道)+6m(人行道)。
兴业路南延线一期道路工程主要工程量包括道路工程,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管网工程、照明工程、标识标牌、绿化工程。
实际总投资:980万元;实际噪声和固体废物方面环保投资11.7万元,噪声和固体废物
建设单位:遂宁福安安居城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遂宁市安居区城区,项目起点东经105.471260,北纬30.340075,终点东经105.477848,北纬30.334432。
建设情况:2013年10月开工建设,20144年11月竣工。项目为环保清理整顿项目,2017年2月21日,遂宁市安居区环境保护局以遂安环函(2017)28号文对该项目补办环评进行了批复。
环评编制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一)噪声
1、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
在施工期间采取低噪音、振动小的设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没有发生噪声污染纠纷和投诉事件。
2、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
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车辆行驶引起气流湍动、排气系统与发动机噪声、刹车噪声、鸣笛噪声、轮胎与路面摩擦等噪声。
环境保护措施:①种植吸声树木,加强绿化;② 采取低噪声路面材料铺路,并在运行期养护道路,保证平整度等措施;③设置醒目限速标志,限制行车整度,特别是夜间的超速行驶。
(二)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
1、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废为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垃圾。
环境保护措施:①项目施工开挖的弃土和其他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地点堆埋;②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2、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行人和车辆丢弃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噪声和固体废物),验收监测调查结果如下:
(一)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敏感点噪声检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区域标准。
(二)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结果
根据调查,项目总长为897.37米,为规划市政道路,项目施工期间多余土石方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未设置弃渣场。
经调查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弃渣总量小于工程设计弃渣量,且处置方式为综合利用,用于施工临时占地的覆土及绿化,降低了工程临时占地面积,减少了工程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
经现场调查项目实施区域及施工影响区内均无施工期固废随意抛弃、无序处置等环境遗留问题。
运营期行人和车辆丢弃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本项目生活垃圾经合理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共发放调查表30份,实际收回有效调查表30份,回收率100%。统计结果表明,100%的受调查人员对建设单位在本项目营运期采取的环境保护感到满意或基本满意。
五、验收结论
兴业路南延线一期道路工程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配套的环保设施及措施已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所测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环评要求,已达到了验收条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吴 林 联系电话:186****5400
建设单位: 王 昊 联系电话:139****7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