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认定董军为工伤的公示
申请人:辽源市昊阳人力资源服务公司
职工姓名:董军 性别:男 年龄:45岁
工作岗位、工种:粉灰工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及救治情况:
2021年6月21日上午9时50分左右,董军在伊通满族自治县泰福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工作时,粉碎机出现故障。董军在断电清理粉碎机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踩踏到粉碎机锤头,导致粉碎机发生旋转,锤头直接砸在董军身体上导致晕倒,后经120急救抢救无效死亡。现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辽源市昊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调查取证结束。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董军为因工死亡。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9月8日至9月14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董军同志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提出意见,反映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辽源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地址:辽源市西宁大路511号 邮编:136200
监督电话:3168915、316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