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关于做好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发放政策实施办法
为鼓励企业春节期间留员工、稳生产,引导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春节期间不停产、项目建设不停工,有效降低疫情对工业经济影响,促进全市工业经济良好开局,给予企业发放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
一、申领条件
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且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6%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中的省外户籍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照省外户籍员工每人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每户企业最高30万元。
三、申报时间
2021年4月1日到4月30日期间。
四、申报审核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持《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申报表》一式三份,向所属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由工信部门审核认定是否符合补贴重点工业企业标准。
2.工信部门审核认定后,企业持《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申报表》《在吉过节省外户籍员工名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员工工资表或工资发放***明细、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材料各2份,向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3.经工信和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企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的,人社部门将《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申报表》《在吉过节省外户籍员工名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员工工资表或工资发放***明细资料、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拨付企业账户。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协同配合。各级人社、工信、财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协同配合。要摸清企业底数,掌握当地外省人员务工情况,工信部门要做好重点工业审核认定工作。人社、财政部门要科学测算资金需求,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好落实政策所需的资金。人社、工信、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把好审核关,认真审核补贴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确保政策有效落地。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级人社、工信、财政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深入企业开展对接服务。按照方便企业、精简要件、压缩时限的要求,明确细化经办流程,咨询电话。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知晓度。鼓励企业先行垫付,春节期间为省外户籍员工先行发放“留岗红包”,有条件的企业可匹配资金提高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标准。
3.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各级人社、工信、财政部门要强化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对企业及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冒领相关补贴的,一经发现,及时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联系人:樊景欣 0437-6095609
市工信局联系人:赵 洋 0437-3514904
市财政局联系人:王锦彬 0437-3252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