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9号),决定2020年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以下简称“快办行动”),通过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为强化组织实施,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人社服务高频事项,以标准化促服务规范,以信息化促服务创新,以资源整合促服务效能提升,大力开展“快办行动”,实现企业群众办事“跑腿”越来越少,材料越来越简,时限越来越短,体验越来越好,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集成服务。将企业群众生产生活中在特定时点特定情形需办理、日常可打包办理的多个人社服务事项整合为企业群众眼中的“一件事”,实现多个关联事项一次办理。
——坚持简约服务。抓住受理、审核、反馈等关键环节,
整合优化经办流程,加强内外经办衔接,大力减少证明材料,大幅压缩办结时限。
——坚持创新服务。依托“吉林智慧人社”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借力跨部门跨层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人社业务“一网、一门、一次”服务落地,融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同城通办、就近可办、一网通办,推动实现全市范围内人社服务事项通接通办。
——坚持规范服务。依法依规建立健全事项规范、指引规范、流程规范、监管规范的人社服务运行机制。
二、行动目标
以“持续推进清减压,人社服务更快办”为主题,推动材料齐全一次办理、关联事项一次办理、更多事项网上办理。2020年底前,力争实现10个以上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理,20个以上高频服务事项在规定时限基础上提速50%。其中:
(一)8月底前,力争实现4个以上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理,10个以上高频服务事项在规定办理时限基础上提速50%。
(二)9月底前,力争实现8个以上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理,15个以上高频服务事项在规定办理时限内提速50%。
(三)11月底前,力争实现10个以上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理,20个以上高频服务事项在规定办理时限内提速50%。具体实施工作按照“能包即包、能快则快”和“自我加压、尽力而为”的原则进行任务布置,详见《辽源市人社服务“打包办”服务事项清单》(***1)和《辽源市人社服务“提速办”服务事项清单》(***2)。同时,结合人社政务服务事项“条线”梳理工作进展,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适时对“打包办”和“提速办”事项作合理动态调整。
三、行动任务
(一)推进打包办理。
重点围绕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或者流程相似、材料相近、结果关联的事项,比如“企业招用员工”“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等,梳理确定《辽源市人社服务“打包办”服务事项清单》(***1);按照“一包受理、包可大小、拆包推送、按责办结和多点反馈”的思路,推进每个“一件事”所涉相关服务事项打包办理,整合材料、优化流程。企业群众办理每个“一件事”时,实行“一套”材料、“一站”受理、“一次”办结。
(二)推进提速办理。
聚焦企业群众的高频服务事项,梳理确定《辽源市人社服务“提速办”服务事项清单》(***2),大力推进提速办理。可一次办好、立等可取的即时办结事项,从接收材料到办结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限时办结事项要在规定办结时限基础上提速50%以上,具备条件的要及时转为即时办结事项;暂不具备条件的,受理后要在第一时间提交后台审核;需其他部门协同办理的,要及时推送办理请求、***办理进度;需现场调查或情况特别复杂的,可暂按法律法规规定时限执行。
(三)推进简便办理。
能网上办理的事项,开通网上办理,推进不见面服务事项。 严格落实已取消证明事项材料的要求,不得变相保留、明减暗留。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六个一律取消”的要求,进一步梳理证明事项材料,不断推进“能减尽减”。认真总结人事考试、社保经办领域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的经验做法,不断扩大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企业群众办理相关事项,只需作出符合规定的承诺,无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四、组织机构和分工安排
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工作任务,成立辽源市人社系统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兆卿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东玲 市人社局副局长
何 伟 市人社局副局长
吴佩华 市人社局二级调研员
刘殿臣 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
申 刚 市社保局三级调研员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市社保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市就业服务局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快办行动的总体筹划、协调指挥和督查落实。下设办公室,由局法规监察科、人社局信息中心、人社局机关党委负责人组成,统筹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1个工作专班和3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统筹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快办行动的方案起草、任务策划、工作调度、问题协调、督查督办、信息宣传等工作;负责向领导小组汇报行动进展,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困难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主 任:王东玲 (兼)
成 员:温宝路 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
张少哲 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
金战胜 市人社局仲裁员
毛怀伟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上传下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协调督促和定期通报快办行动任务开展情况;组织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会议、专题任务会议;组织起草实施方案及重要文稿;统计汇总各类重要业务数据;负责流程优化、系统开发、标准建设、内控管理等方面协调推进快办行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小组
1、工作专班(标准建设组)
组 长:温宝路 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金战胜 市人社局仲裁员
徐婧媛 市社保局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科科长
张 强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高 宇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科员
胡晓波 市就业服务局综合信息统计科四级主任科员
工作职责:组织制订《辽源市人社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辽源市人社服务“打包办”服务事项清单》和《辽源市人社服务“提速办”服务事项清单》;组织审核、印发3个清单的办事指南和工作手册,定期更新;组织制定人社公共服务标准文件;牵头推动“打包办”和“提速办”事项梳理,指导协调责任科室组织开展业务规程和操作培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信息化工作组
组 长:毛怀伟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主任
副组长:王彬蔚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科员
成 员:高 宇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科员
穆桐森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科员
工作职责:负责快办行动任务涉及“智慧人社”系统的整体规划、升级建设等技术支持和应用平台开发;负责快办行动涉及具体应用开发有关需求对接、系统测试、上线等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快办行动涉及的网络、硬件、设备等协调落实;负责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办理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督导检验组
组 长:石 磊 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成 员:张少哲 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
金战胜 市人社局仲裁员
张 强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工作职责:针对“打包办”事项和“提速办”事项,从群众维度、经办维度、技术维度等层面研究制订验收标准,并组织开展过程指导、结果验收、运行评估和体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信息宣传组
组 长:金战胜 市人社局仲裁员
成 员:徐婧媛 市社保局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科科长
张 强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胡晓波 市就业服务局综合信息统计科四级主任科员
刘 伟 机关党委科员
工作职责:负责快办行动全程氛围的营造;组织有关服务事项的微信推送和新闻报道,做好各阶段活动动态、进展成效的社会宣传;负责有关动态信息、成效信息、经验信息及问题困难信息向有关部门报送;负责快办行动的总结宣传和经验推广;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
1、印发实施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辽源市“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
2、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召开全市人社系统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全面解读“快办行动”的活动背景、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分工安排、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迅速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3、分头部署任务。各任务小组结合任务分工和工作实际,分头组织召开任务布置会,深化认识,明确任务,迅速启动推进“快办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7月-11月)
1、制定标准文件。标准建设组按照“一网、一门、一次”和“提速办”等工作要求,组织制订《辽源市人社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辽源市人社服务“打包办”服务事项清单》和《辽源市人社服务“提速办”服务事项清单》,制订印发配套的办事指南、工作手册及有关标准文件;督导检验组制订相关的服务验收标准。
2、推进系统开发。工作专班协调相关业务科室,细致研究梳理任务需求,结合业务规程、办事指南和管理服务要求,研究提出应用开发需求。信息化组会同业务科室,组织系统开发商加快推进专项开发、应用测试和上线运行等工作。
3、组织业务培训。责任科室根据任务事项的业务规程和操作要点,制订业务操作指南和工作手册,开展从受理、经办到反馈的全流程业务培训,开展实操演练,并会同信息化部门加快推进应用系统开发应用。
4、开展验收评估。督导检验组对“打包办”和“提速办”等服务事项,从群众维度、经办维度、技术维度等层面开展服务验收,及时开展现场检查、服务体验、运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持续***服务落地见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2月)
1、总结前期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小组全面梳理总结开展“快办行动”工作成效,广泛宣传为民服务成果,总结经验做法。
2、探讨提升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工作小组,在总结验收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提出“快办行动”的成效意见、提升思路,拓展更多的创新服务举措。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是当前全市人社系统贯彻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的重要行动。“快办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将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加强工作协作,全力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工作专班和各小组要强化牵头人和组长负责制,主动协调、主动督促,切实将任务抓紧抓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导检验组强化督查督办,对严重影响工作推进的要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二)强化窗口服务。依托“吉林智慧人社”服务平台,推动“打包办”和“提速办”线上线下“一站”办结。整合优化人社服务窗口,有条件的县区实行综合柜员制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可按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业务实现“一窗”分类受理。要根据业务办理量合理配置窗口资源,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对服务对象确有特殊要求的,可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服务规范,推行服务承诺制。根据“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要求,修订完善服务指南,明确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渠道、办理时限、反馈方式、监督渠道等,主动公开,主动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业务协同。依托“吉林智慧人社”建设,建立健全人社系统跨业务、跨层级、跨地域“上下联动、左右联通”的业务协同机制。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配合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如“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参保单位注销”,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不得要求企业群众跑本部门办理;会同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应主动协调联办,不得要求企业群众再跑其他部门。要细化信息共享场景,梳理共享需求,逐步拓展与相关部门的共享范围。在全市范围推广应用“吉林智慧人社”网上经办信息系统,为“快办行动”提供支撑。
(四)强化风险管控。在大力推行“快办行动”的同时,要坚持依法依规经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精准监管。通过内部核查、部门间行政协助、必要的现场勘查等方式,对有关办理要件进行核实。严格制度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处理预案。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服务全程可追溯、服务安全有保障、服务规范不走样、服务质量不降低。
(五)强化评价调度。广泛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和回访调查,重点关注企业群众对“快办”相关事项的感受和诉求,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加强对全市事项整合数、快办“提速”量、材料精简数,以及窗口优化、服务承诺、系统整合等情况进行***。对实施“快办行动”的典型经验、取得成效和相关问题建议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快办行动”实施情况纳入2020年人社窗口单位调研暗访内容。
(六)强化宣传推广。便民、利民、惠民是我市“快办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组织实施“快办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入理解“快办行动”的实质内涵,深入宣传“快办行动”的服务亮点,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辽源市人社服务“提速办”服务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