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的公示
索引号: | 1144***********30U/2021-0151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26 |
名称: | 关于认定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8-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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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26 浏览次数:-
根据《转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试行)》《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审核,中山市聚丰园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17家单位符合农村基层示范站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创业服务科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31日,共5天。
联系电话:0760-88323321
电子邮箱:zscyfwk@163.com
***:2021年中山市农村基层示范站认定名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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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山市农村基层示范站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