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南
索引号: | 1144***********30U/2021-0035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25 |
名称: | 中山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南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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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南
发布日期:2021-02-26 浏览次数:-
一、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4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广东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引(试行)》(粤技服〔2020〕65号)。
二、申报条件
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设立、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型及以上企业(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1)。
(二)开展评价的职业(工种)从业人员较多、技能含量较高,且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直接相关,在业内拥有广泛影响力。
(三)具有专门负责职工培训考核的内设机构,具有与评价职业(工种)相适应的专家、考评员、内部质量督导人员。
(四)具有与评价职业(工种)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等硬件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
(五)能按规定足额提取并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评价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
(六)具有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切实可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对经认定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落实相应待遇。
(七)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评价对象
本单位在岗职工及一年以上的劳务派遣人员(社保参保地或就业地在中山市)。
四、评价职业(工种)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技能类职业(工种),以及后续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或备案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对职业分类大典未列入但企业生产经营中实际存在的技能岗位,可按照相邻相近原则对应到职业分类大典内职业(工种)实施评价。支持企业参与新职业开发工作,推动较为成熟的技能岗位纳入国家职业分类体系。
五、评价等级
企业可以依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置的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为基础,自主设置职业技能岗位等级,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评价等级结构,建立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企业可设置学徒工、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岗位等级,并明确其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相应技能等级之间的对应关系。
六、备案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市人力资源考试院提出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备案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山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申请表》(***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方案(***3);
七、备案评估
(一)市人力资源考试院抽取专家、组织评估(纸质资料审核和现场评估)。
(二)专家独立完成评估工作。
专家填写《中山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申请表》专家组审核意见,向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反馈意见,明确评估意见(通过、不通过、需整改),并签字确认。
八、平台申报
经专家评审,符合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条件的申报单位可直接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系统(网址:http://ggfw.gdhrss.gov.cn/RDSQ)。具体操作指引见《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系统操作指南》(***4)。
(一)开设账号:在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系统平台开设账号、录入备案信息、完成注册备案。
(二)上传信息:备案的职业(工种)、等级、规章制度、专家队伍人员的资质、场地设施设备等。详情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系统上传资料清单》(***5)。
九、资料审核
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在监管平台审核备案信息、备案的职业(工种)、等级、规章制度、专家队伍人员的资质、场地设施设备等,审核通过的出具备案函。
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目录公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政务网公布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目录。目录内企业签署《参加中山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承诺书》(***6)。
十一、评价机构组织实施流程
(一)评价规范的制定及试题开发
备案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经备案的评价规范,结合实际确定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综合运用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工作业绩评审、过程考核、竞赛选拔等多种方式开展评价。试题试卷命制参考命题技术规程要求。
(二)公告发布
企业公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方案,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申报认定。
(三)报名
备案企业将考生信息(***7《考生信息导入模板》)导入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系统平台,实现网上报名。
(四)认定实施
备案企业需严格按照已备案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认定工作。实施认定前,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市人力资源考试院报备,提交《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计划报备表》(***8)。认定结束后,应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认定结果录入系统,向市考试院报备并提交《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监管系统职业技能等级工作信息审批表》(***9)、《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信息》(***10)、成绩公示佐证材料(企业公示文件或网上公示的相应截图打印件)。
(五)证书打印
企业依据经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的证书数据,按照《证书模板》(***11)自行印发证书。
十二、中山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流程图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考试院。联系人:章苏环、黄洁秀,联系电话:0760-88339554、88315354,电子邮箱:542525954@qq.com。办公地点及邮寄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邮编:528400。
***:1.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2.中山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申请表
3.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方案
4.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系统操作指南
5.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系统上传资料清单
6.参加中山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承诺书
7.考生信息导入模板
8.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计划报备表
9.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监管系统职业技能等级工作信息审批表
10.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信息
11.证书模板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5日
***:
1.***1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doc
2.***2中山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申请表.docx
3.***3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方案(模板).docx
4.***4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系统_操作手册.doc
5.***5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系统上传资料清单.doc
6.***6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承诺书.doc
7.***7考生信息导入模板.xlsx
8.***8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计划报备表.xlsx
9.***9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监管系统职业技能等级工作信息审批表.xlsx
10.***10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信息.xlsx
11.***11证书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