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高校毕业生改派办事指南
索引号: | 1144***********30U/2020-0078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0-07-09 |
名称: | 中山市高校毕业生改派办事指南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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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高校毕业生改派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0-07-09 浏览次数:-
一、设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
二、申请条件
凡已经派遣到我市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毕业五年内)需变更就业单位到市外就业。
三、办理材料
㈠《应届毕业生改派申请表》一式一份;
㈡若已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的,需经用人单位盖章同意改派。
四、办理程序
㈠现场办理
请登录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125.92.248.12:8011/ggfwweb/) 相关表格。
申请人携相关申请材料至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现场办理。
㈡网上办理
1、未办理毕业生接收的:请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125.92.248.12:8011/ggfwweb/)网上填写相关信息。
2、已办理毕业生接收的:请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125.92.248.12:8011/ggfwweb/)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自动生成的表格,经用人单位盖章同意改派再上传。
3、经审查通过后,《改派证明》可直接至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领取领取或邮寄领取。
五、办理时限
㈠现场办理的即时办理。
㈡网上办理的1至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地点
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览中心内)
公交线路:003路、035路、36路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0-89817160 投诉电话:12333
***:
1.应届毕业生改派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