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
索引号: | 4427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9-05-13 |
名称: | 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9-05-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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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13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粤人社函〔2019〕1315号文件精神,我市须于6月1日前收回原已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为确保职业技能鉴定业务正常开展,经研究,同意各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许可有效期自动延续,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实施办法后,再按规定予以备案,并公布鉴定机构备案结果。
***:1.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
2.中山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名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7日
***:
1.***1: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1315号).pdf
2.***2:中山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