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中山2020年度企业人才举荐工作正式启动,入选者可享多项人才福利
2020年底,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人才24条”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针对为中山发展作出重大经济贡献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贡献突出的企业、已引进省级创新创业团队且团队仍正常存续的企业,相关负责人可推荐对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进入高层次人才队伍。
6月29日,记者从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20年度企业人才举荐工作正式启动,举荐集中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10月31日。
据悉,按照中山现行的高层次人才政策,企业举荐并通过审核的高层次人才可在补贴、子女入学、科研等多个领域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举荐企业范围
根据中山市企业举荐高层次人才办理指南,央属、省属、市属国有企业和房地产企业除外的以下企业纳入举荐范围:
1、上一年度全市纳税前100名的企业;
2、上一年度全市纳税前200名企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
3、引进省级创新创业团队的企业。
举荐人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被举荐人选:
1、从事产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项目研究,取得一定成果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人才;
2、参与技术改造、升级,取得技术革新或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的人才;
3、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有战略眼光且掌握相关技术的关键核心人才;
4、创办的企业正在进行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人才;
5、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研究及推广,有广阔发展前景的人才;
6、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商业模式,能够填补市场空白的人才;
7、拥有的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可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人才;
8、受学历、资历、年龄等限制,无法申请认定、评定的各类优秀人才。
受理时限
2020年度企业人才举荐集中受理时限为2021年10月31日前。
受理地点
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山市东区博爱路22号博览中心)B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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