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落户中山补贴开始发放,首批307人名单公示
全日制本科生落户中山补贴政策有新进展,6月16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了第一批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津贴拟发放名单,首批符合服务申领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有307人(具体名单正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
全日制本科生落户中山享受补贴政策一直备受关注。2020年,中山发布《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即中山人才新政24条),首次明确提出: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中山市企业工作满1年且已落户中山的,每人可获一次性政府津贴1万元。
今年以来,政策落实速度不断加快。今年3月,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落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津贴有关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相关补贴发放办法,并正式受理申领。
同时,实施细则提出,津贴将分步分批发放,其中2021年受理发放2015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2022年受理发放2016、2017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2023年受理发放2018、2019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2024年受理发放2020、2021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2025年受理发放2022、2023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2026年受理发放2024、2025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本次公示的首批符合申领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均为2015年毕业。名单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至23日(共7天)。公示期间,市民可向人社部门反馈意见。
受理部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
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911室
电话:88220382
【相关】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津贴申领条件
按照《关于落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津贴有关工作实施细则》,申领补贴的本科生需符合四项条件:
一、申领人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个人失信、犯罪记录及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具有本市户籍(含上大学时户籍未迁出,或上大学时户籍迁出、但毕业后又迁回中山市的),毕业5年内(2015年1月后)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内学历学位、国外学位)。
三、提交申请时仍在中山市非公有企业工作(含曾在中山市工作且具有本市户籍,离开中山市再回到中山市非公有企业工作;非公有制企业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
四、按规定在中山市参保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保费满12个月的(以社保系统信息记录为准,补缴不计算连续缴费年限),或未在中山市参保缴费的,但可提供连续12个月个人薪金纳税证明的。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由本人登录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站,按照办事指引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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