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助推依法行政工作
2月23日上午和下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分别开庭审理了两宗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该两宗案件均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的前3宗案件,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镜芳及党组成员、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张锦宁分别作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并对案件事实、办理程序及法律适用发表了意见。局法制与政策研究科及作出涉案工伤认定的镇街分局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庭审旁听。
近年来,人社工作涉及的纠纷诉讼呈逐年上升态势,“民告官”的案件越来越多。2020年度,全市人社系统共收行政复议案件210宗,结案210宗;行政诉讼案件381宗,结案300宗。严格履行复议决定及法院生效裁判,及时纠正被撤销行政行为12宗,履行率达到100%。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市人社局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抓手,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此次我局两位党组成员亲自出庭应诉,正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要求,也是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的举措,对于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现实意义。向社会传递了尊重法律,依法行政,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的信号,使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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