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天泰能源退休人员服务中心招租公告(五)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将授权占有、使用的以下房屋(招租标的)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人
株洲市芦淞区天泰能源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二、招租标的概况
贺嘉路临街1-22号门面:位于株洲市芦淞区贺嘉路临街,建筑面积约35.71㎡。
三、租赁期限及续租
租赁期限:1年。租赁期满,经招租人按市场价格确定租金后,承租人可以优先续租。
四、租金底价及支付方式
租金底价49800元/年。租金支付按先预交后使用原则,以每6个月为一期,于每期起始日后15日以内一次性支付。该资产无装修期。
五、租赁押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押金按6个月租金收取。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
六、租赁用途
限于轻商业类项目。不得经营餐饮类、美发类、有毒有害化学品类、易燃易爆危险品类、对环境有污染类、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类项目。不得转租、转让、转借或变相转租、转让、转借。租赁用途须事先报出租人备案同意。
七、竞租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竞租人现场查看后有意向者,到招租人处报名登记;现场竞租时不再另行通知。
(二)竞价。采取暗报价方式,竞租人将报价单密封,属企业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加盖骑缝章,属自然人的加签骑缝名,在开标前现场当面交招租人。
(三)开标。采取现场当面开标方式,在约定时间当着所有竞租人和监督人开标;报价高于或等于租金底价的确认为有效报价,低于租金底价的确认为无效报价。
(四)中标。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有效报价时,有效报价高者为中标人;当最高有效报价出现并列时,进行第二轮暗报价,依此类推。当中标人在开标日后7个工作日内未能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视为自动弃权,再按其他有效报价从高到低原则确认中标人。当只有1个有效报价时,该报价人即为中标人。
(五)监督。邀请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派驻纪检组进行监督,并接受所有竞租人监督。
八、竞租保证金及其支付与退还
(一)竞租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二)竞租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株洲市芦淞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账号:1903 0202 0902 4927 776
开户行:工行株洲车站路支行
(三)注意事项:
1、竞租保证金不可他人代缴,以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交纳,不接受现金,在进账单上需注明“天泰招租保证金”,以开标日的前一天到达账户为准。
2、在竞租工作结束后,中标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未中标人的竞租保证金于开标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中标人应在开标日后7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和租赁押金;若中标人在约定时间内未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其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九、招租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公告、报名、现场查看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7日。
(二)竞价及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8日15时。
(三)竞价及开标地点:芦淞区纺织路14号原株洲洗煤厂生活区文化教育楼(21栋)五楼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张青;联系电话-189****2553、22523218。
十、租赁合同签订及招租标的移交时间
(一)租赁合同签订时间:开标日后7个工作日以内。
(二)招租标的移交时间:租赁合同签订日后15个工作日内。若招租人在此约定时间内未能移交招租标的时,承租人可以终止租赁合同;招租人应在承租人提交书面终止租赁合同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无息退还承租人已交纳的所有款项,但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一、招租竞价须知
(一)企业法人、社会组织、自然人均可报名参与竞租。企业法人和社会组织竞租人应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招租人不接受联合体竞租,不接受在与招租人的经济交往过程中曾有违约、不服从管理等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参与竞租。
(二)竞租人一旦参与竞租,即表示接受本公告约定,表明已完全了解招租标的现状,并对竞租行为负全部责任。
(三)招租标的以现状为准,其面积以本公告为准。租赁合同一旦签订,招租人不再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四)承租人可以对招租标的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其主体结构,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出租人的监管。
(五)本公告在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在招租标的现场张贴。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招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