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芦淞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5日至12月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交通运输局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1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局党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局党组成员组成。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抓、抓具体、抓到底,其他党组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局党组认真对照反馈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巡察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形成了党组书记负总责、承担第一责任,以上率下,齐抓共管、合力整改的良好局面。
(二)细化整改方案。局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区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0个问题细化分解为19项具体问题,对应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建立了巡察整改台账,每一项具体到责任人、责任领导,明确了整改时限,严格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着力推动整改。局整改领导小组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议、3次整改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真改实改、取得实效。同时,立足管长远、管根本,我局相继制定和完善了8项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事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助推交通运输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对照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将整改情况纳入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
截至7月9日,巡察反馈1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其中立行立改1个,长期整改15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
(1)学习的自觉性不高、主动性不够、系统性不强,学习上缺乏深度思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采取研讨发言、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提升学习效果。二是利用“学习强国”等教育平台,按月、季度发布“学习排行”“干部学习积分”,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三是6月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应知应会测试,并将测试结果汇总进行通报。
(2)学习贯彻******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论述,未结合行业实际、区域实情贯彻。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和批示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形成2篇调研报告。
2.专项行动工作推动不够有力。
(3)作为交通运输行业的牵头部门,虽然制定下发了本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但并没有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进行深入摸排。
整改落实情况:与芦淞交通执法大队协调沟通扫黑除恶摸排工作,并通过悬挂横幅等方式,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2个规范提升内码头至今未完全整改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枫溪砂石集散中心整治工作已交办给区国投公司,区交通运输局多次与区国投公司对接,并督促区国投公司要按时完成整改要求。
(5)在关于机场大道货车超限超载、限时通行整治工作中,作为交通顽瘴痼疾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对该问题的破题思路、解决手段不多,限行制度实行后联合整治力度不够,导致该路段交通问题整治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交通事故频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株洲市芦淞区机场大道治超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株洲市芦淞区治超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采取定点治超和流动治超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交通执法大队、交警、城管等单位执法人员重点对辖区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非法改拼装车辆、暴力冲关车辆,违法超限装载货物源头企业、证照不齐的砂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二是积极推进机场大道的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该项目已于6月19日完成基础设备的安装,目前,已进入调试阶段。
(6)S104芦淞段9公里路面改善项目(我市2020年重点项目)推动不力,按照上级要求,该项目应当在年底前完成验收,但实际工作中,12月底才开始动工,工期至少延迟了6个月。
整改落实情况:S104芦淞段9公里路面改善项目目前已进入施工阶段,并按照倒排工期表按时按质推进。
3.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7)存在重业务、轻意识形态工作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每年至少组织 1 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每月集体学习至少开展1次。二是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能力。三是明确专人在芦淞区交通运输工作群负责推送每日“芦淞宣传”微信公众号内容,传播好芦淞声音。四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求每个科室每月报送不少于1篇的宣传信息,截至目前,我局共推送21篇信息。
(8)主动运用新思想指导实践不够、灵活运用不强,不善于用理论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党员干部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底线思维,科学谋划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并结合区情撰写了调研报告。
(9)局党组对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的干部培养不够,专干存在工作表面化形式化,对于综合的分析、研判、检查工作的能力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培训,提升业务能力。6月,推荐宣传专干参加区委宣传部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业务培训,同时,宣传专干主动与区委宣传部沟通对接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宣传思想工作能力。二是制定《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防控制度》等,明确综合业务股一名干部作为舆情监测员,负责及时反馈舆情信息,确保负面消息早报告、早处理。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
(10)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存在宽松软,还存在迟到早退、有事外出不报备等违反上班纪律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日常考勤、请销假、外出报备等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工作,制定出台了《芦淞区交通运输局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管理,进一步激励督促干部职工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投身交通运输工作。
5.主动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有差距。
(11)谋划推动交通行业发展不平衡,不科学,白关镇公路修建约占全区的84.9%,但选青村近几年没有修建计划,导致该村道路设施整体较差,老百姓反映强烈。
整改落实情况:督促白关镇、选青村上报修建计划,并加快完善该村的农村公路路基建设,完成路基建设方能争取更多的上级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目前,我局已将选青村中的组马路S533上报至省厅计划,待省厅下达计划后予以实施。
6.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12)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专项资金35万元结算拨付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时拨付和使用专项资金,同时,积极与区财政沟通,针对上级带帽资金,建议由区财政统一下达。
(三)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7.党建主题责任落实还不够。
(13)党性教育缺乏新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党建工作学习计划,支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史教育专题学习研讨4次,应知应会测试1次。 二是利用“学习强国”教育平台,按月、季度发布“学习排行”“干部学习积分”,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三是组织开展“党史天天读”读书会,拓展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在全局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四是组织党员干部参观株洲市规划展览馆,重温株洲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历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城市归属感、自豪感和责任感。
(14)“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形式较为单一。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史天天读”读书会,5月、6月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醴陵先农坛、左权故居等红色教育基地。二是以“七一”为契机,组织机关干部观看***成立100周年大会实况并进行研讨,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干部的爱党热情,加深了对初心使命的感悟。三是全力推进S104芦淞段提质改造工程、农村公路建设、五新桥改造工程、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等“为群众办实事”民生项目。
(15)党务公开栏今年3季度党员积分公示落款时间是6月份。
整改落实情况:召开支部会议,会上说明情况,及时纠正错误并在党务公开栏上重新公开。局党组坚持从严把好党建资料审核关。
8.民族生活会缺乏“辣味”。
(16)征求意见范围不广、深度不够,大多以工作意见代替批评意见,相互批评大多是“蜻蜓点水”,浅尝辄止,没有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生活,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以及时间安排,认真对待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5月24日,局党组邀请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组长王灿、区委组织部四级主任科员李智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起到“红红脸”、“出出汗”的作用。
9.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17)“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在党组会议集中研究前,征求意见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了季度“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明确综合业务股负责收集汇总,报局主要负责人阅批通过后予以公示,对公示期间提出建议的,综合业务股及时汇总内容,待党组会议上予以研究。
10.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还不够。
(18)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缺乏约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株洲市芦淞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人。二是完善日常考勤、请销假、外出报备等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三是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局党组于5月开展机关干部廉政谈话,开展勉励、警示教育,进一步严明党规党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廉洁从政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
(19)对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的防控上存在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与报
告制度,明确综合业务股负责收集汇总,报局主要负责人阅批通过后予以公示,对公示期间提出建议的,综合业务股及时汇总内容,提前一天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卫建局纪检监察组长参加。二是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围绕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备案,并提出控制和管理的措施,全力筑牢廉政防线。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变、措施不软,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环节、不留下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坚决遏制问题反弹。对已经整改到位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对需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把抓好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芦淞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自身存在的管党治党不严、管理粗放等问题,真正做到以整改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强管控,为加快建设富强时尚幸福新芦淞、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在实施“三高四新”战略中展现新作为。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牢固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区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组组长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28580139;电子邮箱:819923787@qq.com。
中共株洲市芦淞区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