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08-15来源:作者:字体[ 大 中 小 ]
株芦处非办〔2014〕9号
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
按照市处非办的要求,我区定于8至10月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
近年来,我区认真组织开展覆盖城乡、形式多样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当前形势仍不容乐观,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干扰了经济金融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实践证明,开展宣传教育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是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的有效手段。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单位要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务求实效。
二、遵循原则
在总体把握上,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采取形式上,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在宣传范围上,要覆盖城乡,突出重点;在时间安排上,5月份集中宣传,8至10 月集中排查清理,全年坚持不懈;在宣传主题上,要围绕什么是非法集资、为什么要打击非法集资、怎么打击非法集资展开宣传;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
三、工作分工
(一)集中宣传月活动
1、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安排部署相关领域的宣传教育、综合治理、案件排查等工作
区处非办负责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工作,印制宣传材料并发放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区公安分局要始终保持打击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立足打早打小,力争实现消灭在萌芽,处置在当地。
区工商分局要开展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活动,健全和完善常态化的广告发布审核、检查机制,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发布与传播。
区农村工作局要对负责指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宣传教育和规范整治,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预警机制,推动整个行业依法合规运作。对检查出涉嫌非法集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区城建局、区商务局要分别组织开展房地产业、电子商务行业、典当行业、担保行业涉嫌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和专项排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各相关单位负责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联系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向辖区内的手机用户发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短信,每周进行风险提示两次以上。同时,对涉嫌非S集资短信进行封堵。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的集中宣传活动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统一认识,认真部署,积极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进街道、进社区、进企业、进高校、进乡村活动,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个社区(村)。在广场、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通过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组织专业人士开展法律咨询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将宣传教育活动延伸到基层,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二)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
1、区处非办组织实施好辖区内的排查清理活动和负责组织各通讯公司开展手机短信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排查清理活动。。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措施。
2、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排查清理活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互联网论坛、博客、门户网站等的监管,做好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查处工作。
3、区农村工作局、区发改局、区城建局、区商务局分别负责排查清理系统内监管(指导)业务方面的广告资讯信息。
4、区工商分局负责查处发布、传播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5、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打击利用广告资讯信息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
(三)日常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日常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传统宣传方式,积极探索新的宣传方式和载体,加大对不良资讯信息的打击力度。
四、总结评估
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结束后,处非办成员及相关单位要分别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收集汇总各类影像资料。集中宣传月活动和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工作总结(连同相关文件、报纸、图片、视频等***)10月 30日之前报区处非办,由区处非办汇总后报市处非办。
二○一四年八月五日
责任编辑:谭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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