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司法所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建宁司法所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更新时间:2013-08-09来源:作者:字体[ 大 中 小 ]
作为全市最初的四个试点街道之一,建宁司法所从2009年便已开始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并以实际经验为全区乃至全市范围内的推广提供思路和依据。到今年,建宁司法所已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四年有余,各项工作机制、管理体系初步规范,取得了管得住、管得到、管得好的成效。同时,着眼于市场群外来人口众多等特性,建宁司法所开拓思路,不断完善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管理方式。
一是严把五关,即严把评估关、接收关、请假关、矫正关、教育关。建宁街道外来人口较多,而随着居住地服刑原则的确定,社区矫正工作量剧增。如6月份,司法所便新增社区服刑人员9人,全部服刑人员达到14人,工作量为过去一年的3倍。在有限的人力、物力下,为做好各项工作,首先要把好各个关口:把好评估关,进行全面的调查,出具客观公正的评估报告;把好接收关,在社区服刑人员来报到的当天就对其进行入矫首次谈话,并进行社区矫正宣告,及时纳入社区矫正管理;把好请假关,严格按规定的流程办理准消假手续,不因人而异、因时而异;把好矫正关和教育关,结合市场群特色组织服刑人员开展公益劳动,从而促使服刑人员改过自新。
二是对症下药,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和矫正方案。一方面,将服刑人员分为严管、普管两类,要求严管类的社区服刑人员每半个月到司法所来报到,汇报其自身情况,而普管类的社区服刑人员则每月来所报到一次。目前,建宁街道在册的14名服刑人员中,2人为严管类,12人为普管类,均能按要求接受监管。另一方面,对每个社区服刑人员制定不同的矫正方案,并根据矫正效果适时进行调整。建宁辖区有3名未成年的社区服刑人员,其犯罪原因基本存在父母疏于管教的因素,因此司法所加强对其监护人的沟通联系,要求其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承担管教的义务,另外对未成年人的日常矫正工作也与其他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工作分开进行,在不同的时间组织其进行公益劳动,每月单独对其进行法制、思想道德教育等,给予其身份保护。
三是强化监管。司法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登记及每月报到和思想汇报工作,坚持周记录、月报到、月学习、月劳动、月总结鉴定的五个一制度。对每个社区服刑人员建立档案,对其进行日常管理,针对其表现,对其进行考核奖惩。2013年5月份,社区服刑人员黄某没有按时到所报到,也无法电话联系到本人,建宁司法所工作人员马上联系其监护人,到其家里进行走访,了解到黄某忘记了报到时间,而手机也恰好丢失,由于4月份时黄某也以同样理由未及时报到,对此,报区司法局同意,对黄某给予了警告处分。此后,黄某都能够按时到所报到,服从司法所管理。
责任编辑:谭金波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