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多措并举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芦淞区多措并举,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更新时间:2013-03-19来源:作者:字体[ 大 中 小 ]
我省自3月1日起实施《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来,芦淞区食安办组织全区各监管部门、各食品安全监管站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条例》。
《条例》正式实施前,区食安办组织部门和监管站召开协调会,对条例进行学习、解读,研究讨论具体实施办法;乡办明确监管站和监管人员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开展日常监管和日常巡查;对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好食品摊贩开展摸底,建立台账;组织监管站长参加市食安办举办的培训班,再对各社区、村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专门制作并印发《条例》的宣传画册3000册,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对条例进行解读,向群众介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要求,办理证照、登记卡应具备的条件、办理流程、需提交的申请资料等。
枫溪街道食安站工作人员利用农村集贸市场给每个食品摊贩发放并填写了《株洲市食品摊贩登记卡》和《关注食品安全、共建健康生活》宣传资料,还就《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每条细则对食品摊贩主们做了耐心的讲解。
责任编辑:谭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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