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核定工作会议召开
1月12日上午,市人社局组织召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核定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关于市直机关事业位工作人员退休复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日人社字[2018]5号)和《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住房补贴计发基数的通知》(日财综[2017]62号)两个文件精神,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复核职责进行调整,就2014年10月以后退休人员待遇重新核定后清算工作和2016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按省规定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住房补贴计发基数等问题开展业务培训。
通过培训,明确了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压实部门单位主体责任。会议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负责同志认真研读学习相关政策,掌握熟悉政策,确保退休人员新老办法对比后待遇的清算和住房补贴调增问题及时调整落实到位。同时要求部门单位宣传好政策,采取适当方式向单位退休人员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确保春节前退休老干部思想稳定。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局长、工资福利科(离退休科)科长、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同志,市直各部门单位人事(政工)科长,部分市属国有企业业务负责同志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工资福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