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市直特保人员医疗保障金筹集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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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2日发表
根据《日照市市直特保人员医疗保障办法》(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经市人社局、市委老干局、民政局、财政局、卫计委、医管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2018年度市直特保人员医疗保险统筹金筹集标准为2.95万元/人。为确保特保人员按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请市直各参保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将选择定点医院的具体事项通知到每一名特保人员,并按时为其缴纳特保费。(医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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