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关于株洲市隽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20万件风电结构件10万件火车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年加工20万件风电结构件、10万件火车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加工20万件风电结构件、10万件火车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加工20万件风电结构件、10万件火车零配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航空路8号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隽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齐骏 环保 科技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市隽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在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航空路8号,用于加工20万件风电结构件和10万件火车零配件,租赁场地总建筑面积1600m2。厂厂房西北角为危废暂存间,西侧部分区域为中材株洲虹波有限公司压模设备放置地点,厂房的北侧为来料暂存区,南侧为喷漆房及废气处理装置,厂房中部为打磨房、喷塑房、烤房、喷砂房及半成品区,烤漆房、包装区及成品区位于厂房东南侧,油漆仓库位于厂房东北角。项目建成后,将进行年加工20万件风电结构件、10万件火车零配件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影响 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项目施工期仅进行简单的室内装修和设备安装,施工内容较为简单,本评价不针对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进行具体的分析评价。 2、营运期影响 废水:营运期废水污染源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进入园区内污水管网,送枫溪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废气:本项目洗油、喷漆、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后固化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少,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喷粉柜、喷砂、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除尘系统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有机废气(VOCS、二甲苯)能满足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要求;颗粒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值在70-90dB(A)之间,经隔声降噪处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其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很小,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城市垃圾焚烧厂焚烧;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及收尘灰,收集后交物资回收单位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废UV管由设备厂家回收利用;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收集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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