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启动2017年企业养老、工伤定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为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待遇,维护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我市自4月16日起,启动全市统一企业养老待遇、工伤定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认证对象合并。此次认证工作打破原来企业养老待遇、工伤定期待遇领取资格分别认证的传统做法。把全市获得批准退休(退职人员)、去世离退休(退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认定为1至4级工伤职工、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等从企业社保经办机构按月领取社保待遇的人员,全部合并到本次认证范围内。
认证时间统一。此次认证时间全市统一定为4月16日至6月30日。认证对象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可到市劳保处、区县劳保处、乡镇人社所及经授权承担认证工作的社区或单位设立的资格认证点进行认证。
认证方式多样。认证对象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可选择采用指定地点认证(经办机构、工作单位、居住社区等)、异地协助认证、科技手段认证(网络视频、手机终端、指静脉、指纹人脸等)、信息共享认证、国(境)外认证、派人***认证等多种方式开展认证。
认证结果互认。此次认证实行属地管理为主、提倡就近认证,结果全市互认的办法。对于认证周期内未参加或参加未通过认证的,停止发放社保待遇,待补办认证并通过后,方可恢复发放待遇;对于欺诈、虚报、冒领待遇的,根据有关法规政策严肃处理。
认证要求严格。市人社局对全市认证责任单位和工作人员做出统一要求,按照谁认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认证质量关,杜绝证件认证和人情认证等情况;同时,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劳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