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顺利通过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复查
近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表彰2016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鲁文明委〔2016〕15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利通过复查工作,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紧紧围绕全市发展稳定大局,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围绕省市文明办的工作部署,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同时,扎实开展学习型单位建设、先进典型和先进道德模范学习、身边好人推荐以及学雷锋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局人员的文明意识,促进了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协调发展。自2011年以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续六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机关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