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实现项目全覆盖
2016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部署,创新政策机制,加强部门联动,优化服务,强化监管,推动建筑业按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6年底,全市参保新建项目179个、在建项目283个,建设项目缴纳工伤保险费928.2万元,实现了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在完成了国家和省同舟计划年度目标的基础上,提前实现了新建、在建项目参保率双100%。
一是因地制宜优化政策,打开按项目参保新局面。按照国家、省部署,我市出台了建设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和同舟计划实施方案后,把建筑业参保工伤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任务,人社、住建等部门连续召开了3次联席会议,研究商讨推进措施,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落实建筑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对政策进一步补充和细化,***了参保工作的实际困难。二是协同联动达成共识,加快提高按项目参保率。针对在建项目在开工前已参加意外伤害保险,为节省开支、不愿参加工伤保险的实际,人社、住建部门从落实安全生产的高度,在重点推进在建项目参保方面达成共识,研究制定了剩余工程总造价核算办法,降低了企业支出成本,联合召集300多家有总承包资质的本地及外来施工企业法人、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对重点做好在建项目施工进度核定和参保组织工作进行了再发动,提高了在建项目参保积极性。三是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确保按项目参保实行双百目标。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建立了督查通报制度,制定了督查方案,市县两级都成立了联合督查组,对建设项目参保情况开展拉网式督查,明确将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纳入住建和安监部门开展的建筑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内容。对政策落实打折扣、履行职责不积极的建设项目,对负责人逐一约谈,不按要求参保缴费的施工单位,明确通告逾期未整改予以停工处理。人社、住建、安监、工会四部门联合召开了专项督查工作会,逐家企业下发了《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督查通知书》,规定期限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对未按期参保的建设项目由相应的督察组挂表督办,并一日一查,实时通报,确保至12月份完成新建和在建项目分别实现参保率100%的目标任务。(工伤保险科)